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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区队出入井管理制度(煤矿区队出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4-11-22

煤矿入井人员规定

法律分析:主(副)井井口范围内,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进入井口范围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身携带易脱落、易燃、易爆、烟草及点火物品。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井口内从事电气焊、下长件或大型物品等特殊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法律分析: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确保帽带系紧)、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按照要求携带瓦斯检测仪;严禁携带酒精、烟草及任何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物入井;严禁擅自拆卸或粗暴对待矿灯。

法律分析:不准入井的情形:新工人未经培训、转岗工人未经培训、休息不好、班前喝酒、穿戴不整齐和带有点火物品、不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没有参加班前会等情况下不准入井。

法律分析:煤矿作业人员入井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了解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精选】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

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出、入井人员清点由井口值班员负责。井口值班员必须及时对每班出入井人员进行清点。井口值班员在清点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出现任何差错。发觉出井人数与入井人数不符时,立即查明缘故,并向值班矿长汇报。做好出入井人员的台帐登记,统计工作,如实填写《煤矿出入登记本》。

制定《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度》,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第二章入井前规定 第四条煤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准入井,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第五条临时人员入井,要明确审批程序,进行入井培训,配带临 时入井证,并由本矿人员陪同。

煤矿企业在出入井时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出井清点的基本制度。入井前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注意休息好:下井前一定要注意吃饱、睡足、休息好,不赌博、不打架,做到心情愉快,保持精力旺盛。入井前严禁喝酒:喝了酒的人,往往神志昏沉、精神不集中、反应迟钝,生产中极易出现差错,甚至酿成事故。

第1条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入、出井人员。第2条凡入、出井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煤矿井口检身三对口办法

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2]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准入井。穿化纤衣服,饮酒嫌疑者,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不准入井。[2]严禁无措施的喷灯、氧焊、电焊机入井。

煤矿井下现场管理的十项措施是: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切实加强通风管理。严格落实防治瓦斯措施。严格落实防灭火措施。严格落实防治粉尘措施。严格落实防治水措施。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切实加强提升运输、机电管理。规范配置入井人员装备。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

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建立入井检身制度, 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含矿灯)入井; 井下严禁带电检修, 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电线, 严禁拆卸矿灯。掘进头放炮和放炮落煤, 应坚持使用水炮泥和填满炮泥。放炮母线的长度、悬挂应符合《作业规程》之规定, 接头应包扎。

非煤矿山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的出入井登记制度有哪些

出入井人员清点工作由井口检身员担任,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每班工人及管理人员入井前必须到井口检身站接受清点登记,检身员必须认真作好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工作,并作好记录,记录包括:入井人员姓名、入井时间、矿灯灯号,最后统计出当班总入井人数。

第七条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配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等。第三章入井登记 第八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考勤、登记。第九条煤矿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入井人数的规定,并在井口公示当班入井人数。第十条考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清点、统计工作。

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入井人员严禁携带什么

1、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2、入井人员入井前三严禁是指严禁携带烟草及卷烟产品、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严禁嬉戏打闹。而四佩戴则是指必须佩戴安全帽、佩戴井下防护眼镜、佩戴口罩、佩戴副井下作业手套。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入井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法律分析: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确保帽带系紧)、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按照要求携带瓦斯检测仪;严禁携带酒精、烟草及任何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物入井;严禁擅自拆卸或粗暴对待矿灯。

4、煤矿工人入井前必须佩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以下是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的物品列表: 烟火和点火物品:这些物品可能引起井下火灾,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 化纤衣物:化纤衣物可能因摩擦产生静电,从而增加火灾风险。 酒精:入井前严禁饮酒,因为酒精会影响人员判断和应急反应能力。

5、法律分析:主(副)井井口范围内,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进入井口范围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身携带易脱落、易燃、易爆、烟草及点火物品。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井口内从事电气焊、下长件或大型物品等特殊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6、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2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 3,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4入井时严禁打闹。

入井检身制度

1、第1条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入、出井人员。第2条凡入、出井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2、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工的检查,经检身合格后方准下井。检身工负责对每一个下井人员进行检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制止其下井:(1)下井不带自救器者。(2)下井不戴安全帽者。(3)下井不带矿灯者。(4)下井携带易燃、易爆的或点火物品者。(5)下井穿化纤衣服者。

3、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4、法律依据:《煤矿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第十条规定,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并按照要求携带瓦斯检测仪;严禁酒后、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拆卸或摔打矿灯。

5、矿井规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从胶带井出入。[2]胶带井口设井口工作站,每班设专人负责检身。[2]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2]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准入井。穿化纤衣服,饮酒嫌疑者,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不准入井。

6、制定《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度》,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第二章入井前规定 第四条煤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准入井,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第五条临时人员入井,要明确审批程序,进行入井培训,配带临 时入井证,并由本矿人员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