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工业
1、二)化工和建材工业 土库曼斯坦有丰富的化工矿产,尤其是卡拉博加兹戈尔湾奥拉季潟湖是世界最大的化工原料基地之一,这里的地下卤水提供了丰富的碘、溴原料,切列肯和涅比特达格两个碘溴厂是溴和碘的主要生产者,前者碘的生产能力为355吨,溴的生产能力为4740吨; 后者碘的生产能力为255吨,溴的生产能力为2370吨。
2、诺里尔斯克镍业公司是世界领先的镍和钯生产公司,是俄罗斯头号铂族金属生产商,也是俄罗斯唯一的钯生产商,其钯产量占世界产量的46%以上,铂产量占12%以上(О.Н.Симоновидр.,2009)。
3、增加经济收入:矿产资源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通过炼成工业制成品并出口,可以为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收入。这些收入可以用于国家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利用资源优势:一些国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通过将这些资源加工成工业制成品出口,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和地位。
4、摩尔多瓦矿产工业规模很小,主要进行非金属特别是建筑材料矿产的开采和加工,包括水泥、规格石料、石膏、石灰岩、工业用砂和砂砾。摩尔多瓦拥有一个小钢厂,年产能力为100万吨原钢,96万吨钢材。表12-1列出摩尔多瓦矿产工业结构,表12-2列出主要矿产品的产量。
5、在前面储量和资源部分已经说到,乌克兰非金属工业比较发达,门类较全,历史也悠久,有的矿产在独联体内或世界上占有一定的地位。石墨是乌克兰传统产品,虽然生产规模今不如昔,现在还维持在年产8000吨的水平,占世界第七位(U.S.Geological Survey,2009b)。
6、矿产工业在云南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产出包括锡、铁、铜、铅、锌、钨、煤在内的多种矿产资源,其中云南锡矿产量在全国排名靠前,是中国重要的锡产区。此外,云南还拥有丰富的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是中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
俄罗斯联邦矿产资源专门法律研究
1、俄罗斯矿产资源专门法律,主要包括《产品分成协议法》、《贵金属与宝石法》、《大陆架法》等。
2、总则阐明了本法律的立法依据及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体系、本法律的适用范围、与联邦主体法律相比的法律地位、在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其他情况下本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3、年公开的《俄罗斯联邦矿产资源法草案》(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草案》),包括15章计131条。其内容涵盖了从地质调查研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环境保护及其相关过程有关的各个方面。 第一章:总则,共4条。
4、详细规定了本条例实行前按不同申请阶段的使用矿产资源许可证规定了具体处理办法。总之,本条例详细规定了矿产资源使用许可证审批发放的有关情况及处理办法,是矿产资源研究、勘查开发及环境保护领域的联邦级规范文件,为规范俄罗斯矿产资源使用权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5、以下主要讨论现代俄罗斯,即俄罗斯联邦阶段矿产资源的立法情况。 俄罗斯联邦的第一部《矿产资源法》(1992年) 1992年3月31日,在经过长期的谈判和讨论之后,俄罗斯联邦主体在克里姆林宫签署了联邦条约。该联邦条约即被认为是现代俄罗斯矿产资源法的开端。
俄罗斯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的矿产资源管理
1、俄罗斯联邦产品分成协议法调整在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矿物原料的普查、勘探和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关系,矿产品的分配及其运输、加工、贮存、再加工、使用、销售或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 42产品分成协议 产品分成协议是一种合同,是根据《产品分成协议法》签订的合同。
2、共修改了4条10款,主要内容包括:有关产品分成协议的条款应符合联邦法、其使用权也需依联邦法处置;规定了确定产品分配协议名单矿区及其使用权的程序,明确了纳入该名单的矿区不超过国家储量平衡表的30%;明确了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权限及本法对此前签署的协议不具追溯力。
3、在联邦大区境内领导实施矿产资源利用的国家许可制度、准备产品分成协议,组织矿产开发使用权,包括按照产品分成条件的招标和拍卖,以及按照规定程序对按矿种(包括地下水)取得开发使用权的许可证发证、重新登记,并在大区境内对由自然资源司直接负责的任务和直接负责的项目执行上述职责。
《俄罗斯联邦矿产资源法》研究
总则阐明了本法律的立法依据及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体系、本法律的适用范围、与联邦主体法律相比的法律地位、在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其他情况下本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规定了本法生效之日,原矿产资源法及其有关修改的联邦法失去效力,并规定了失效及有效法律的条件。明确了本法律不具追溯力及自其公布之日起6个月生效。
该版本的俄罗斯联邦《矿产资源法》包括序言、7章,共52条。在《矿产资源法》的序言中阐述了矿产资源(地下资源)的概念,并且评述了该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种类和法律的适用范围。
详细规定了本条例实行前按不同申请阶段的使用矿产资源许可证规定了具体处理办法。总之,本条例详细规定了矿产资源使用许可证审批发放的有关情况及处理办法,是矿产资源研究、勘查开发及环境保护领域的联邦级规范文件,为规范俄罗斯矿产资源使用权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符合《俄罗斯联邦矿产资源法》第9条第3部分规定的矿产资源的使用者在进行区域地质研究时,可以得到国家预算中用于大陆架地质研究工作的补助金。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维护矿业生产秩序,保障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保护工作,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区市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区市县属及其以下各类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从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征管员证》,此证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采矿权人是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缴纳义务人,应在采矿生产起始日期计算缴纳时间。
4、年10月,重庆人大颁布实施的《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申请采矿权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部门主管全省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部门或者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盐业工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其所属的盐业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盐业管理工作。卫生、工商、价格、公安、交通、质监、矿产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盐业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