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矿产资源暂行条例
对执行本条例、保护矿产资源有贡献者,给予奖励。对违反本条例造成矿产资源损失浪费者,予以处罚。第六条 州、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和本条例。青海省地质矿产局对本条例的执行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矿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业权转让等矿业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七)将第五十九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石油、天然气及察尔汗、东台吉乃尔、西台吉乃尔、一里坪盐湖资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征收。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盐湖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湖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砂石资源管理,加强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促进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柴达木地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是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承担...
1、闻名遐迩的柴达木盆地,山川藏珍、戈壁埋矿,素有“聚宝盆”之美誉。其中盐湖有30多个,已探明总储量700亿吨,单是察尔汗湖的盐就可以从地球到月亮架起一座6米厚,12米宽的盐桥。水能资源是青海能源最大优势,蕴藏量达2165万千瓦,可开发利用的为1800万千瓦,年发电量770亿度。
2、矿产资源丰富是大柴旦的显著特征。这里的地质结构复杂,成矿条件优良,拥有铅、锌、金、锂、钠、钾等多种矿产,储量大且品位高,已探明的资源种类包括金属矿产13种,能源矿产3种,盐类矿产7种。
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4、青海矿产资源丰富,尤以柴达木盆地的钾、钠、镁等储量居首,被誉为“聚宝盆”。水能资源丰富,旅游资源如青海湖、塔尔寺、东关大寺等独具魅力。交通发达,航空、铁路、公路交织,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实施,青海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