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法律责任
1、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多项法律责任。对于未办理延续手续而继续勘查、开采的,将被视为无证行为,将面临相关处罚,包括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能处以1万至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时甚至会强制拆除设备。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障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贵州省的矿产资源管理规定在第四十三条中详细阐明了矿产资源损失评估的重要环节。这一评估由经过资质认定的专门机构进行,确保了评估的公正与专业性。
4、、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职责负责管理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矿床工业指标。1探矿权人完成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后,必须编写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被动局面,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决定从治乱、治散、治本三个方面对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全面整顿规范,资源开发整合成为整顿规范工作的三大重要任务之一。
在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同时,及时研究部署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下发了3个紧急通知,国务院下发了28号文件。建立了九部委部际联系会议制度,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开展了督察和指导。各地普遍成立了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着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对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专项整治。
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是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地质工作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重要一年,做好2006年工作对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至关重要。 (1)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进一步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力度。
矿产资源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进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紫金矿业被查实无证越界采矿超400万吨,相关负责人会面临什么处罚?_百度...
而依据郑某测算,北矿段自2013年开采迄今,自始至终没有获得采矿证,但采矿却达到251万吨级,出矿196万吨,保守估计非法所得16亿,南矿段违法所得3千余万,依据罚没款违背所得的加30%的惩罚测算,紫金矿业被罚很有可能要超出20亿人民币。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本案还在审理过程中,具体处罚要根据情节很严重程度由法院做出最后裁决。
紫金矿业麻烦了! 公司在内蒙古违规采矿超600万吨,涉及非法收入或达40亿。总经理郑某某已向内蒙公安投案,公司却对上述事件迟迟秘而不宣。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公司在无开采许可证的情况下,涉嫌违规开采600万吨矿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