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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17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总体思路及主要内容

1、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一是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二是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三是重点、禁止、限制、鼓励勘查和开采分区;四是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规划区块;五是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区;六是矿业经济区(图11)。

2、矿产开发利用的总体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扩张总量和提高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加快发展优势矿产,重点开发特色矿产品,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综合利用水平,逐步形成具有丽水市特色的矿业新格局。

3、第七条,对勘查、开采的基本方针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1 仍是事业单位,单位效益总体较好,职工待遇不错,平均年收入6万以上,技术骨干拿10万以上年薪也没问题。

4、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据资源禀赋条件,合理规划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促进整装勘查和规模开发,引导矿产资源产业集群发展。突出重点、拓宽领域。以能源、国家紧缺资源、新兴材料资源的找矿突破为重点,兼顾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储备与保护。市场导向、合力推进。

5、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兼顾当前与长远、中央与地方利益,突出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国土资源部通知

1、国土资发〔2011〕184号文件正式传达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这一规划旨在深入实施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着重于提升矿产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整体水平,推动矿业行业的发展模式转型,以增强国家的资源保障能力。

2、为了深入实施节约战略,加强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运用,提升开发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部制定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此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目标是通过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3、加速建设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自2010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共同执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计划,以促进示范基地的建设。在2010至2012年间,中央财政共投入8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资金,引导企业配套资金超过1500亿元。

4、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土资源部以节约集约为指导原则,将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方向。通过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建设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基地以及全面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等措施,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

5、全国共伴生金属矿产约70%的品种得到了综合开发,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35%和40%,煤层伴生的油母页岩、高岭土等矿产进入大规模利用阶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9%,超额完成规划目标9 个百分点。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是指什么

矿业经济是阿勒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矿产资源规划是指导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依据,市县级规划最重要的是落实、分解与细化上级规划目标任务。

全省矿业要通过对资源空间要素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实行分区管理,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切入点,以产业升级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资源开发规模化和集约高效利用;要按照控制开采总量、减少矿山数量、遵守矿山准入、提高利用水平的要求,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其他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优化矿产资源结构,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第九条 矿产资源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矿产资源规划有哪几种?其主要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1、矿产资源规划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资源的合理积累、储备、消耗及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于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以及制定具体矿产资源政策的综合性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2、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以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制度。矿业权有偿取得表现为缴纳探矿权使用费与价款、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矿产资源有偿开采表现为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矿产资源规划制度。

3、矿产资源的储量管理与价值核算。其中包括矿产储量审批管理、地质勘探规范的组织制定、矿床工业指标的审批下达与管理、矿产资源的价值核算和矿产储量的登记统计等项工作。(2)矿产资源综合分析与政策研究制定。其中包括矿产资源的形势分析和矿产资源政策的研究制定。(3)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须按国土资源部制订的编写内容编写,包括概述、矿产品需求分析、矿产资源概况、主要建设方案确定、矿床开采、选矿及尾矿设施、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开发方案简要结论和附图等。

5、矿产资源形势分析通常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探明矿产资源现状及其结构特点分析。包括探明储量及勘探程度和利用情况;矿种配套程度及其综合地位和相对地位;保有储量及其地域分布、规模、质量特点和技术经济属性评述等。(2)矿产资源潜力和远景分析。主要包括成矿远景区预测和矿产资源总量预测。

6、矿产资源规划区块划分为:①勘查规划区块。勘查阶段用于指导探矿权设置所划分的矿产资源规划区块。②开采规划区块。开发利用阶段用于指导采矿权设置所划分的矿产资源规划区块。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处置权的体现。国家要对全国矿产资源作战略储备,并对鼓励开发、允许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矿种和地区作出统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包括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两个基本环节。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机关】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本级政府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下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需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矿产资源。第四条 自治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区矿产资源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自治区开发的矿产资源,应当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经审批登记。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维护矿业正常秩序,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