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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勘查提供开发价值(矿产资源勘查的特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9-06

矿产资源资产及其价值构成

1、从图1-2中可以看到,矿产资源资产价值由两部分组成,即矿产资源净价值(天然价值)和矿业权价值(劳动资本价值)。认识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常常被人们混淆。很明显,矿业权价值是通过矿业权人投资,并消耗大量的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创造的,是劳动创造的价值。

2、矿产资源的运作实际上是矿产资源资产的运作,是矿产资源资产作为生产要素参与矿业生产的运作。通过这个运作,矿产资源价值转化成矿产品的价值,并从矿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这个补偿应当是全面的,包括构成矿产资源资产的两个方面,以及生态环境方面的价值。

3、这就是纯收益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后果极其严重。这种占用是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的。前面已经提到,矿业权的价值是通过资本投入、由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创造的;矿产资源的价值(净价值)是大自然赋予的,由于其稀缺性、有用性及垄断而形成了价值。而矿产资源资产价值是这两方面价值构成的。

4、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探明的、待出让、转让的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资产的内涵价值包括两个方面,即矿产资源资产的耗竭补偿价值和矿产资源资产的勘探劳动价值。 1 矿产资源资产的耗竭补偿价值 矿产资源是一种耗竭性不可再生的资源资产,其使用过程是伴随着矿产脱离地壳进入社会流通领域并为社会经济生产、生活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5、矿产资源有煤、石油、金刚石、铁、铜等。煤 煤是一种可燃的黑色或棕黑色沉积岩,这样的沉积岩通常是发生在被称为煤床或煤层的岩石地层中或矿脉中。因为后来暴露于升高的温度和压力下,较硬的形式的煤可以被认为是变质岩,例如无烟煤。

简述土壤地球化学勘查的适用条件和作用

土壤地球化学勘查的适用条件 地质环境复杂:在地质环境复杂的地区,如断裂带、火山喷发区、岩溶发育区等,土壤地球化学勘查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些复杂地质环境中的元素分布和迁移规律,为地质调查提供重要信息。

土壤地球化学勘查的适用条件和作用:特点是方法具有微观性。作用是可以依靠精密的分析测试手段探测矿体微观标志。

土壤地球化学找矿的效果与松散覆盖层的成因类型和厚度有很大的关系。在有残 - 坡积层发育的地区最适宜进行土壤地球化学找矿。在运积层覆盖地区,土壤地球化学找矿的效果,取决于上置晕的发育和出露情况。在运积层较厚的情况下,为了追索和圈定被掩埋的矿带,研究上置次生晕还需要大量的钻探采样。

地球化学勘查的应用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它不仅服务于矿产资源的寻找,还能为环境问题、农业、畜牧业、地方病以及地质问题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地球化学异常指的是在矿床形成或变迁过程中,元素分布偏离正常模式的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中国实施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该法经过多次修正以适应时代需求。最初版本于1986年3月19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编号为八届第74号主席令,由江泽民主席签署发布。这一法律的出台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和保护,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答案】: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矿产资源法的补充和细化,旨在规范和管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保护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利用,加强监管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具体解释和细化,旨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矿业权评估常用方法

市场法常用的具体评估方法有:(1)可比销售法;(2)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3)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D、E属于成本法。

矿业权评估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资源评估:评估矿产资源的规模、品位、储量等。这可以通过地质勘探数据、采样和实地考察等方式来获取,并采用资源评估模型和方法来计算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经济评估:评估矿业权在经济条件下的价值。

该方法是根据勘查程度低的探矿权的特点,按照成本和效用的原则设计的一种评估方法。基本原理是,某些低勘查程度的探矿权的价值可以表示为经过效用系数修正的勘查成本现值。该方法适用于只投入了零星工程进行地表或浅部揭露的预查阶段探矿权评估,或经较系统勘查工作后找矿前景仍不确定的探矿权评估。

首先,让我们聚焦成本途径,它是评估的基石。/这一类方法以地质要素评序法和勘查成本效用法双剑合璧,凭借重置成本和贡献原则,像照见矿产资源脉络的明灯,照亮了勘查程度较低的探矿权的价值之路。然后,步入收益途径,这里藏着未来的宝藏。

地质勘查成果资产评估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有关规定以及《地质勘查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有偿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为了对地质勘查成果的价值量进行公正、科学的评估,特制定本办法。

有偿获得勘查成果准备从事开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签署有偿使用勘查成果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开采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矿山建设前期工作计划;按照法定程序向开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登记,领取到采矿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矿山建设。

地勘单位自有地质成果,是指地勘单位使用自筹资金(包括主管部门投入的资金)等进行地质勘查工作,依法取得矿权的地质成果。 (2)国家地质成果,是指地勘单位使用国家预算资金(包括中央及省级财政预算)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其矿权属于国家的地质成果。

可以,地质成果转让 我国《矿产资源勘查成果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依法取得的矿产资源勘查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有偿转让地质勘查成果必须经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确认价值为基础,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确定。

年11月,经原地质矿产部研究决定并报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中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同时加挂“全国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牌子,直属于原地质矿产部,管理原有的3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5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和部环境地质研究所。